近年來,隨著網絡直播的興起,房地產主播在推廣房產項目時,用語不當可能觸犯廣告法新規,帶來法律風險。本文基于廣告法最新規定,梳理主播在房地產直播中應避免使用的詞匯和表達方式,幫助從業者合規宣傳。
一、禁止使用絕對化用語
廣告法明確規定,廣告中不得使用“國家級”“最高級”“最佳”等絕對化用語。在房地產領域,主播需避免說“最便宜的房子”“最佳地段”“頂級豪宅”等詞匯,這些可能誤導消費者,構成虛假宣傳。例如,不應聲稱“本樓盤是全市最宜居社區”,而應客觀描述為“本項目注重綠化與配套設施”。
二、避免承諾投資回報
房地產廣告中,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、無風險或高收益回報。主播在介紹房產時,不能說“投資此房穩賺不賠”“年收益率超10%”等話語。這類承諾可能違反廣告法關于金融類廣告的規定,尤其涉及商業地產時,更需謹慎。正確做法是提供客觀信息,如“區域發展潛力較大,但投資需自行評估風險”。
三、禁止夸大宣傳和虛假信息
主播不得夸大房產的實際情況,例如謊稱“地鐵口零距離”(實際距離較遠)或“學區房已確定”(政策未落地)。廣告法要求廣告內容真實、準確,避免使用“稀缺”“絕版”等詞匯制造緊迫感。應基于事實描述,如“項目臨近規劃中的交通樞紐”,并注明信息來源。
四、限制使用敏感詞匯
涉及價格、優惠時,主播需避免使用“史上最低價”“限時搶購”等可能誤導消費者的詞匯。廣告法規定,促銷廣告必須明確活動期限和條件。在房地產直播中,應如實說明優惠細節,例如“本周末特價房源,具體條款以售樓處公示為準”。
五、注意隱私和合規用語
房地產廣告中不得涉及他人隱私或貶低其他項目。主播不應說“比隔壁樓盤更超值”等比較性言論,也不得未經許可使用客戶案例。同時,避免使用“風水寶地”“帝王格局”等封建迷信詞匯,確保內容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。
廣告法新規旨在維護市場秩序和保護消費者權益。房地產主播在直播前應熟悉相關法規,審核腳本內容,必要時咨詢法律專家。通過合規用語,不僅能避免法律風險,還能建立誠信形象,促進業務長遠發展。記住,真實、客觀、清晰的描述才是最好的營銷策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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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18 15:48:27